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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求对《关于印发〈天津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(2023年版)〉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关于印发《天津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(2023年版)》的通知   

    (征求意见稿)

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规划和自然资源局、工业和信息化局、金融局、科学技术局,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,滨海新区公安局,各区公安分局,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,助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、科教兴市人才强市等“十项行动”,营造市场化、法治化、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,参照借鉴最新的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,市人社局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《天津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(2023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现将目录印发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    一、实施范围

    天津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适用范围为中国(天津)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各片区及其联动创新区、联动创新示范基地、创新实践基地。

二、相关待遇

(一)提供人才从业便利。持有《目录》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人员,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天津自贸试验区提供专业服务,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。其中,持有金融领域境外职业资格的人员,需符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要求。持有规划、信息技术、生物医药等工程技术领域境外职业资格的人员,从事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工作,符合相应职称系列(专业)层级基本标准条件的,可对应为高级工程师。

(二)提供工作许可便利。持有《目录》内境外职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在办理工作许可时,可不受学历、学位、工作经历限制,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(高精尖产业领域可放宽至70周岁),符合外国高端人才(A类)条件的,可办理5年以内的有效证件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外籍人员可办理人才签证确认函。

(三)提供出入境便利。持有《目录》内境外职业资格的外籍人员,可办理有效期5年以内的多次签证或居留许可。符合条件的纳入办理永久居留便利通道,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口岸签证部门申请口岸签证。

(四)提供综合支持保障。鼓励本市行业部门、企业事业单位在创新创业、人才培养、子女入学、社会保障、评价激励等方面,对持有《目录》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人员给予支持和保障。持有《目录》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人员纳入滨城人才服务证范围,享受专属服务;符合条件的,可以申领“海河英才卡”并享受相应的服务。

三、资格证书查询验证

依托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查询验证服务平台,我市用人单位可在线申请查验拟引进人才的职业资格,实现京津冀人才资源共享。

根据天津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,建立《目录》,并适时动态调整,支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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